云南省玉溪市2021年计划面向国内外高校招引优秀毕业生,作为党政储备人才培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范围
符合玉溪市急需紧缺专业需求的“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相当层次高校)以及“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相当层次高校”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全球排名前300名高校(排名参考:最新版“QS世界大学排名”、“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THE>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
招引对象为2021年、2022年的全日制毕业生,不含单位定向生、委培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学生。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学兼优、作风正派,有志从事党政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积极主动服务玉溪发展,志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二)学习成绩优异,基础知识扎实,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引进人才须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2021年毕业生为1985年6月29日及以后出生,2022年毕业生为1986年6月29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2021年毕业生为1990年6月29日及以后出生,2022年毕业生为1991年6月29日及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有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受过党纪政务处分人员,不接受报名。
(六)承诺在玉溪服务期不少于7年(含试用期)。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硕士、博士研究生本科阶段在“双一流”大学就读,担任过校级或院级主要学生干部,或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人员;同等专业条件下,优先引进“双一流”A类大学毕业生。
三、政策待遇
(一)岗位安排。引进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等待遇。
(二)购房补助。按照学历及是否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分别提供购房补助。
购房补助在试用期满定岗分配后开始发放,第1年兑付购房补助的40%,第2年至第5年每年兑付15%。引进人员在试用期内安排入住人才公寓。
(三)培养选拔。引进人员作为玉溪市党政干部储备人才,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具体管理,在全市范围内统筹使用。入职3年后(含试用期),表现特别优秀、认可度较高、实绩明显的,可按公务员调任相关规定,有计划调任至与所任职单位对应层级党政机关工作,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或个人意愿,继续留在所任职事业单位或到玉溪市属国有企业工作。
四、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玉溪市市级媒体及相关高校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应届毕业生须由学校出具推荐意见),填写《玉溪市党政干部储备人才专项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连同本人身份证、经历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以扫描的方式制作成电子文档(格式为JPG或PDF,图像清晰)及《基本信息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zzbrcgzk@126.com,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学校+专业+学历+姓名”(如:玉溪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xx大学+国民经济管理+硕士研究生+张三)。不符合招引对象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08:00至7月12日18:00。
(三)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根据报名人数并综合考虑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学业水平、获得奖励、担任学生干部等因素,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必要时增加笔试环节),并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反馈。资格复审、面谈、体检统一安排在玉溪市集中开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来玉期间住宿、体检费用全免。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场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现场提供《报名推荐表》(A4纸双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任学生干部情况、奖惩情况、文稿发表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学校排名情况。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谈环节。
(五)面谈。面谈主要测试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沟通协调、综合分析、应变创新等方面能力。
(六)体检。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进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由引进人才单位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公示。拟引进人员名单在玉溪市市级媒体及相关高校网站等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九)其他要求。
1.资格审查贯穿招引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引进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的,取消引进资格。
2.来玉溪参加集中资格复审、面谈、体检的考生须按要求在“云南健康码”上进行健康申报并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仍在隔离治疗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恕不安排来玉。
未尽事宜由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招引相关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0877-2021406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2013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