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公开招聘
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委托云南辰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工作内容 办公辅助人员2名:1名主要负责财务会计工作、另外1名主要负责办公辅助、政策咨询、后勤保障服务。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心。 (三)专科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会计、财务管理、法律或医学相关专业,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四)熟悉电脑操作和常用办公软件的运用,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岗位的身体条件,同等条件下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和40、50人员优先考虑。 (五)符合玉溪市城镇公益性岗位使用的有关政策条件(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一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玉溪人才网(www.yxrc.cn)、玉溪招聘网(www.0877zp.com)、玉溪人才招聘网(www.yxzp.net)、“玉溪招聘网”微信公众号(yx0877zp)、“玉溪那点事” 微信公众号(ynyxnds)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20日—5月10日(星期六下午和星期日、法定假日正常休息)。 3.现场报名地点:红塔区凤凰路136号(云南辰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综合服务大厅)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如有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残疾证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材料(现场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三张小一寸免冠近照。 4.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5.报名咨询电话:0877—6100009 0877—6243366。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由玉溪市就业局就业指导科依据应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写的《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请报考人员务必按照《公告》及职位要求应聘。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招聘要求、岗位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所有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具体以短信及电话进行告知。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由招聘单位按拟招聘人数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内可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政审: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六)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www.yxrc.cn)、玉溪招聘网(www.0877zp.com)、“玉溪招聘网”微信公众号(yx0877zp)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七)办理审批录用 到玉溪市就业局就业指导科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八))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审核后,依法签订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实行1年1签。 五、人员管理 (一)人员管理:由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按照劳动合同制进行管理。 (二)递补:通过本次招聘的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人员到岗后因故产生岗位空缺的将根据本次招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位进行递补。 六、薪酬待遇、工作时间及工作地点 (一)薪酬待遇: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实际执行工资的80%,转正工资为33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应缴保险部分)。 (二)工作时间:按照用工单位工作时间执行,双休+国家法定假日正常休息。 (三)工作地点: 1.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玉溪市红塔区白龙路中段) 2.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中段亚太汽车城内玉溪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人大厅 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