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玉溪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毕业证)、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18日至2004年4月18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71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限年龄。《玉溪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有其他年龄限制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2022年4月18日属现役军人、在读非2022年毕业生、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被开除公职、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2022年4月18日前,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编制内就业协议且未解除协议的人员。
8.此次公开招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以报名开始之日为准,特别说明的除外。
(二)招聘单位、岗位、职数及具体报名条件
招聘单位、岗位、职数及报名条件详见附件:《玉溪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请报考者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及报考指南,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如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中的某一要素,而被审查通过的情况发生时,报考者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二、招聘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具备《岗位表》要求具体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定向招聘驻玉部队随军家属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表》。
(三)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岗位,报考者必须是退役3年内、在军队服役满2年(含)以上,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四)定向招聘优秀村干部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表》。
(五)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仅下列参加云南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可以报考:
2020年1月以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为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为3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连续服务至少满2年)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定向招聘单位、岗位、职数、条件见《岗位表》中标注为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优秀村干部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岗位咨询
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报考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者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公布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对报考政策的疑难问题,报考者可拨打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行咨询。网上报名操作中的疑难问题,报考者可拨打玉溪市人事考试院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电话附后。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8日上午8∶00至4月20日23∶00。报名结束后至4月21日下午15∶00,已报名但因资料不全或有误而审核未通过的报考者仍可修改并重新提交相关资料(仅限已报名岗位)。
对于难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需求专业的专业名称,报考者可在简历栏注明主要所学课程,以便于资格审查时对专业是否符合做出判定参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者提交报名资料时需在简历栏注明服务类别、参加服务时间等情况及是否期满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报名网站:玉溪人才网(www.yxrc.cn,下同)。简要流程:登录玉溪人才网→进入会员中心→个人会员注册登录→进入网上报名→选择考试→点击我要报名→选择报名岗位→填写报名基本信息并保存→上传照片→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网上交费(注意查看交费状态,确定交费已成功。免笔试岗位不需交费。)→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3.网上交纳报名考试费用: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交费时间截止4月22日上午11:00。报名资料审核已通过且交费状态为成功的报考者方可打印准考证及参加考试。因报考者个人原因不参加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
请各位报考者务必及时查看交费状态,如出现交费扣款成功但系统显示交费失败(交费超时)的,报考者须在交费截止时间之前在报名系统内提交相关交费信息申请处理,并与玉溪市人事考试院联系(电话:0877-2021656),逾期不再受理。
4.本次招聘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任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将不可再报其他岗位且不可修改报名资料,请报考者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5.请注意避开网络拥堵高峰时段,合理安排时间,以便顺利报名。
(三)资格审查
市直事业单位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进行人工资格审查,县(市、区)及乡镇事业单位由各县(市、区)进行人工资格审查。报考者信息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凡报考者不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和岗位要求的报考者,一律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2年5月17日上午8∶30至开考后半小时内。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笔试
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可开考(不限开考比例的岗位除外),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递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对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时间和方式将通过玉溪人才网另行通知。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见附件2)。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笔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11)、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21)、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31)、中小学教师类(D类41)小学教师岗位、中小学教师类(D类42)中学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51)中医临床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52)西医临床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53)药剂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54)护理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55)医学技术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56)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各岗位笔试类别以《岗位表》中公布的笔试类别为准。所有笔试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个科目考试。试卷共有五类,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每科满分为150分,笔试总分满分为300分,计入综合成绩时按百分制折算。
笔试时间:2022年5月21日(星期六)上午08:30-12:00
笔试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两场考试连续进行,中途不休息。
笔试成绩于6月24日后公布。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定向招聘岗位不设),按笔试类别所有参加笔试人员有效总成绩平均分的80%,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各类别最低合格分数线。
玉溪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书籍材料或发送QQ信息、微信、手机短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若在笔试后续环节中因报考者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面试当天或前一天内放弃的不递补);若在公示期间或期满后报考者自动放弃,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递补。
(六)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人数1∶2或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参加该岗位报考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及与报名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书等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后续环节。
资格复审及后续环节有关事项,市直事业单位由市直单位通知并组织实施,县(市、区)及乡镇事业单位由各县(市、区)通知并组织实施。
(七)后续考试环节
后续考试各环节满分100分。各招聘岗位后续考试方式及所占综合成绩比例见《岗位表》。后续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于资格复审时通知。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岗位各考试环节所占综合成绩比例计算得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拟聘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排序;若笔试总成绩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若仍并列,采取加试方式解决。对划定分数合格线的岗位,相应成绩须达到合格线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的报考者人数小于等于1∶1,且未划定分数合格线的岗位,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岗位表》有其他明确分数要求的以《岗位表》为准。
(九)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体检费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可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作补充要求。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首次体检结论为不合格,在2个工作日内可由报考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
(十)考察
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开展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个人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十一)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