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春和街道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加强红塔区春和街道社区工作者队伍力量,优化社区工作者人员结构,加快建设职业化、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红塔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办法(试行)》及《关于加强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玉红办通〔2018〕55号)文件精神,玉溪市红塔区春和街道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
3、限春和街道户籍;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
5、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9、具有一定的文字编辑及写作能力,熟悉电脑操作,熟练使用Word、Excer等办公软件;
10、符合国家和省、市、区相关规定的条件。
有以下情形人员不予聘用:
1、公职人员、现役军人;
2、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纪委监委立案调查的;被司法机关侦查、起诉的;曾受过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曾受过开除党籍处分的;
4、曾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有过吸毒史的;
6、曾经从事过社区工作,因有不良行为被劝退或者辞退的;
7、列为失信人员的;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政审和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4日-2021年3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现场报名地点: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彩虹路59号2幢507室,联系方式:何老师18088917771)。报名人员需提交已填写好的《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A4纸打印、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所持相关职称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小1寸照片1张,原件初审完成后现场退还本人。
3、报名考试费: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自愿交报名考试费50元。
4、现场报名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在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告,招聘期间报考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未关注网络公告或未按时领取准考证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由春和街道、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依据应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请报考人员务必按照《招聘公告》及职位要求应聘。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岗位申请表及相关证书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四)组织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环节,若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招聘岗位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面试权重各占50%,综合成绩为100分。笔试、面试工作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组织进行。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题型为农村基层工作基本知识、社区工作相关知识等内容。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招聘岗位数和考生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以1 : 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考官当场评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若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再次成绩并列的,进行复试。
(六)体检
1、体检工作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到定点医院体检,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在2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
2、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政审和考察
由春和街道参照新录用公务员相关规定及《关于开展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工作的通知》(玉红组发〔2019〕3号)执行,报区级资格联审,政审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拟聘用人员政审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考察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入职
对体检及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平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相关机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影响入职的,应根据查实的内容、结果,确定是否使用。
(九)管理与待遇
入职人员的管理与待遇按照《关于加强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玉红办通〔2018〕55号)及文件配套的四个办法执行。四个办法为:《红塔区社区工作者管理与考核办法(试行)》、《红塔区社区工作者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红塔区社区工作者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红塔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办法(试行)》。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半年,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制度按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相关待遇按照红塔区社区工作者待遇相关规定发放。
本次招聘的社区工作者确定使用后,使用期到村(社区)本届届期满为止,到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时,由春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根据个人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继续使用。如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参选、招聘或其他继续留任的方式留任;如不符合条件的,按照辞职或离任规定处理。
三、招聘纪律
1、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入职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4、凡与招聘社区“两委”及居务监督委员会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社区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和春和街道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1:招聘岗位表。
附件2: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