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2022年提前招聘紧缺医学专业人才公告
为加强我县医疗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提升医务人员专业水平,促进我县卫健事业的发展,根据《华宁县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2022年提前招聘紧缺医学专业人才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提前招聘紧缺医学卫生专业人才1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提前招聘对象、条件及岗位
(一)提前招聘对象:①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②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持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执业医师证两证的毕业生。
(二)提前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
4.身体健康,具备从事卫生工作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实际报名时间为准)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
1.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三)提前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提前招聘办法
本次提前招聘紧缺医学专业人才,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在玉溪人才网、招聘会现场发布公告。采用邮箱投递资料的报名方式和高校现场报名的方式,集中面试,择优录聘方式进行。
提前招聘紧缺医学专业人才,考生按实际公布岗位报名。分两次招聘:第一次是通过邮箱报名,符合条件的通知到华宁县人民医院进行考试;第二次是到高校招聘会现场报名和考试(第一次招聘后的空岗)。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华宁县人民医院、华宁县中医医院,优先招聘本岗位专业,若本岗位专业空缺,可招聘临床医学相关专业。
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报名
1.发布招聘公告和宣传招聘信息
在玉溪市人才网(http://www.yxrc.cn)、华宁县人民医院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参加昆明医科大学、大理大学招聘会,宣传招聘信息,收集考生信息。
2.第一次报名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3月13日24:00截止,采用邮箱投递资料的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相关材料以压缩文件包(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形式发送附件至医院招聘专用邮箱993789813@qq.com。材料要求如下:
①报名表(附件2);
②证书及证明材料扫描件:本科及以上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职称证、规培合格证、研究生证、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获奖证书、成绩单(学校盖章)、专业证明材料(学校盖章)等。
3.第二次报名
第一次招聘后的空岗将到昆明医科大学或大理大学招聘会现场报名。请报考者及时关注昆明医科大学、大理大学招聘会的举办时间,招聘单位不再另行告之。报名需提交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
③学习成绩表(学校盖章)
④专业证明材料(学校盖章)
⑤一张小一寸近期照片
⑥报名表(考生自行网上打印填写或现场填写)
⑦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证、规培合格证等相关证书。
4.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相应责任和一切后果。
(二)资格审查
由本次招聘考核小组依据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严格对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认真进行资格审核,向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按要求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三)面试
组织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进行面试,从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及专业应用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综合40分,专业知识应用60分。考生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计算成绩时,取评委的平均分为该应聘者考试成绩,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1、根据考生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
2、同一岗位成绩并列时,按专业知识应用成绩高低排序。若仍并列的,按面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三位排序。
(六)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员在面试总成绩公布之时1个半小时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补充协议》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并向招聘单位缴纳3000元保证金。超时不签订《就业补充协议》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弃权,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签订就业协议后弃权或提出解约的,按就业(补充)协议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凡2022年4月30日后弃权或提出解约的,不再递补)。
(七)报到及资格复审
考生签订就业协议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报到时间待电话通知),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一份)由县人社局和县卫生健康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供与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的,双方所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自行解除,不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不再递补。
(八)体检、考察
1、体检参照新修订《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者,在2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2、考察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现实情况。若有参与非法组织、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形的,确定为考核不合格。
放弃体检或考察的,按违约处理,不再递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退还所缴纳的保证金,不再递补。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出现违约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聘用手续。
三、纪律要求
1.考生若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有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招考机关可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2.从事招考人才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3.考生在报名时须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在面试期间及其办理相关手续时,不能联系或在用人单位发出各项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现场者均按放弃处理。
4.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保密、组织和人社等部门工作人员参与全程监督,并指导招考工作的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