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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2021-10-19 |  阅读:171 |  作者: |  来源:玉溪招聘网

根据工作需要,玉溪市司法局委托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组织面试、体检、政审,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工作内容


玉溪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含驾驶员1名),主要负责相关业务科室的内勤保障、工作信息、收发、打印、驾驶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心;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同等条件下,法律、文秘专业优先考虑;


4、熟悉电脑操作和常用办公软件的运用,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岗位的身体条件;


5、驾驶员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驾龄在5年及以上;服从单位管理,具有胜任岗位的身体条件。


6、符合玉溪市城镇公益性岗位使用的有关政策条件(登记失业人员中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一项: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优先考虑。


7、有吃苦耐劳精神,爱岗敬业,服从管理,服从安排,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就业记录。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审批录用、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玉溪人才网(www.yxrc.cn)、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10 月 20日—2021年11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周末除外)。


3、现场报名地点: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彩虹路59号2幢5楼 507 室;


李女士,电话:18608779377。)


现场报名须填写提交《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薄、驾驶证、毕业证、学位证(如有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材料(现场验原件,提交复印件)、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小1寸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


4、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件、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5、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自愿交报名考试费50元。


6、报名后,报名人员应及时查看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或电话咨询、查看有关公告、信息,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名人员不及时查询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7、报名咨询电话:0877—2027246。


(三)资格审查


由玉溪市就业局就业指导科对报考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请报考人员务必按照《公告》及职位要求应聘。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招聘要求、岗位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所有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以短信及电话进行告知。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由玉溪市司法局按拟招聘人数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内可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政审:由玉溪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六)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办理审批录用


 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到玉溪市就业局就业指导科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八)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通过双向选择确立劳动关系,依法签订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五、聘用及人员管理


1、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玉溪市司法局。


2、由玉溪市司法局全权管理使用。


3、通过本次招聘的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人员到岗后因故产生岗位空缺的将根据本次招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位进行递补。


六、薪酬待遇、工作时间及工作地点


1、薪酬待遇: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社会保险;试用期满后实发工资2000元/月+绩效工资+社保五险+住房公积金。


2、工作时间:参照市司法局工作时间执行。


3、工作地点:玉溪市司法局,红塔区南祥路10号。


七、纪律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3、在招聘过程中,凡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名、考试、录用资格。


4、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和玉溪市司法局具体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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