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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山彝族自治县化念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1-09-24 |  阅读:146 |  作者: |  来源:玉溪招聘网
因工作需要,峨山彝族自治县化念镇人民政府委托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组织面试、体检、政审,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招聘岗位、职数
综治中心办公辅助岗位2名。


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
2.具有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运用操作办公软件,具有一定语言表达能力及写作能力;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4.曾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有过吸毒史的;
6.列为失信人员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情形的。


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6日—2021年10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周末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报名人员应明确报考岗位、是否服从岗位调配。
现场报名地点一: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彩虹路59号2幢5楼507室;尹老师,电话:19987714651)。
现场报名地点二:峨山彝族自治县化念镇人民政府综治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877-4071065、付先生15288415605
现场报名须填写提交《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小1寸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
3.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件、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4.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自愿交报名考试费50元。
5.报名后,报名人员应及时查看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或电话咨询、查看有关公告、信息,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名人员不及时查询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表、提交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公告》及招聘条件要求报名。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简历及相关证件证书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一律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1.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7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的,不予录用。
2.面试成绩在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3.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若面试成绩并列的,进行复试确定。
(五)体检
体检必须到县(区)级及以上指定医院进行,其他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严禁弄虚作假、隐瞒病史、冒名顶替体检,否则后果自负,视为体检不合格,一律取消录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项目不得缺项。首次体检不合格,在2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以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六)政审
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有关政策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
(七)公示
体检和政审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予以录用;反映的问题对录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八)聘用及人员管理
1.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聘用,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峨山彝族自治县化念镇人民政府,由峨山彝族自治县化念镇人民政府统一安排工作岗位,统一进行日常管理。
2.聘用人员的岗位职责、规章制度、工作考核、薪酬待遇等按峨山彝族自治县化念镇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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