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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师范学院2021年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1-09-22 |  阅读:153 |  作者: |  来源:玉溪招聘网

玉溪师范学院2021年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玉溪师范学院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人,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我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并完全符合本公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聘用的编制外合同制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能够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既往无反党污国、崇洋媚外、违反公序良俗等言行。

4.具备用人部门规定的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应聘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受到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

3.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措施的;

4.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的;

5.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6.在读高校学生或招聘考核时未取得相应毕业证的人员;

7.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考岗位

2021年玉溪师范学院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具体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玉溪师范学院2021年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需要填写《玉溪师范学院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玉溪师范学院2021年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2、附件3)并发送至玉溪师范学院所报考岗位所属部门联系人邮箱。(注意:请将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以图片形式按顺序插入附件2中相应位置。提交时请在邮件“主题”填写“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未按要求提交的不予审核报考资格。)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9 月29日(9月29日下午 17:00 点报名截止,考生实际报名时间以系统显示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所需报名材料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进行现场复核。

2.留学回国人员的国外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有关部门认证,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认证原件。

3.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已签订的合同无效。

(四)报名资格审查与复审

报名资格初审由岗位所属部门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实,并根据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招聘人数以及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初审通过后,由人事处组织复审。通过复审后,进入下一阶段考核,考核名单在玉溪师范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不再单独通知。


四、考核及确定拟聘人员

1.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未达到人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递减该岗位招聘人数。对少数急需的招聘岗位,经用人部门申请,学校招聘考核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

2.由各岗位所属部门组织考核,考核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综合能力考核两部分,两部分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根据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列顺序,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能力考核的人选。参加综合能力考核的人选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考核的,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列顺序依次递补,重新公示人员名单,进行综合能力考核。若确实达不到该比例条件的,报学校招聘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进入综合能力考核,若决定不进入综合能力考核就取消该岗位招聘。各岗位专业能力测试和综合能力考核相关要求见《玉溪师范学院2021年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1)。

3.考核完成后,根据总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 %+综合能力考核成绩×60 %。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玉溪师范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体检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通知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考核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体检合格的,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书》,试用期为6个月。到校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八、待遇

学校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法缴纳相关保险;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按政策购买住房公积金;工资待遇按照《玉溪师范学院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九、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服从国家和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公示期内,对反映存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应聘者,不予聘用,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考核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递补。

(三)为保护报考者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

(四)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

(五)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学校纪检处对此次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877-2058559(人事处)

监督电话:0877-2058862(纪检处)

学校地址:云南省玉溪市凤凰路134号